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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承包

土地纠纷 2024-07-03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 如果您想在农村承包土地,首先需要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然后参与讨论并通过承包方案。接着,等待承包方案的公开组织实施,最后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 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以下权益保障:1.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并颁发相应的证书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3. 承包方有权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4.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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