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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商品房,因为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时候水电气基本的生活设施都没有通就没有去收房,现在两年过去了基本满足生活条件了想去收房,物业要求补齐之前欠的物业费才能收房,我想咨询一下物业费我们应该从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完善配套后开始计算?还有如果我不交物业费物业不允许我收房这个做法合法吗?

业主维权 2024-07-03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物业费的计算问题,通常情况下,应该从实际收房后开始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需按合同约定收取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如果商品房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如期交房,且配套设施尚未完善,那么在这段时间内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所以,您应该核实实际交房的时间,并确认在此之前的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 对于物业要求补齐之前所欠物业费的情况,您可以与他们沟通协商。一般来说,物业费是从实际收房后的次月开始计算。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迟交房,您有权根据购房合同和相关法规与物业协商物业费的起算时间。请留意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 关于物业费的缴纳和收房问题,建议您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如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般来说,物业费从实际收房后的次月开始交纳。对于物业因未交齐物业费而不允许收房的做法,您应该了解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物业提出质疑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在处理时,请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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