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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住了四天,没签合同,租房交了2035块钱,押金五百,房租1400,水电135,他那天说退租可以转一千,后面只给转了八百,之后说有人租再给我退点,现在说全部已经退完了

房屋租赁 2024-07-03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东拒绝退还剩余的押金和房租,你可以首先尝试与房东协商,并保存所有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如短信、电话录音等。同时,收集支付押金和房租的转账流水、收据等作为证据。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凭借这些证据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剩余的押金和房租。在起诉时,请确保你的证据充分、完整,以支持你的诉求。
  • 如果房东提出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房屋损坏的赔偿,你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损坏的证据和维修费用的明细。如果确实存在损坏且应由你承担,你可以与房东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房东无法提供证据或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你可以拒绝接受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从法律角度看,房东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扣除押金和房租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如果房东未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则无法单方面扣除押金和房租。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押金和房租,如遭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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