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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房二卖优先履行的

房屋买卖 2024-07-03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判断优先履行的依据主要是合同的履行状况和登记顺序。如果两份合同都未实际履行,则签订在先的合同会优先履行;如果已办理权属登记,则登记在前者为优先履行方。基于《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至关重要。
  • 对一房多卖的情境,首要处理方式是优先履行已经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合同。如果尚未办理登记,则会倾向于优先履行签订时间较早且价格合理的合同。处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实际情况、购房款的支付状况等因素。如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推荐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
  • 处理一房多卖的顺序明确如下:
    1. 若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登记,则优先履行该登记合同。
    2. 若均未办理转移登记但房屋已被实际占有,则会考虑已占有的买受人。
    3. 在均未办理转移登记且未占有房屋的情况下,会综合考虑付款数额、网签情况、合同成立时间顺序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地确定履行顺序。
    以上解答均严格依据《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确保提供给您的解答合法并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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