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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前任叫我还钱

债务追讨 2024-07-04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手后前任要求还钱,若您认为属于赠与,那么判断是否为赠与主要依据赠与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是无偿的,且不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的。若财物金额不大,且没有明确的结婚目的或条件,那么更可能被视为赠与,无需返还。
  • 若前任要求还钱,但您认为是恋爱期间的共同开销,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共同消费记录等,证明这些开销是双方共同承担的。若证据充分,您可以拒绝前任的还钱要求。
  • 从法律角度,分手后前任要求还钱,您应首先明确款项性质。若为借贷,应偿还;若为赠与,且金额不大、无结婚目的或条件,则无需偿还。若存在争议,可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咨询律师或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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