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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动产权证上有对方的名字,离婚以后,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需要改吗的名字需要改吗?

房屋产权 2024-07-04 0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证上的名字对房产的权属有决定性影响。如果在不动产权证上已有对方的名字,离婚后可能需要进行名字变更,以避免潜在的产权纠纷。因为名字代表了权益的归属,所以在离婚时特别需要关注。
  • 离婚后,若需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若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前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若协商无果,则可根据法院裁判文书来申请变更。这一过程中,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 针对离婚后房产证名字的变更,有几种情况需要处理:
    1. 如果双方通过夫妻间的赠与协议来变更,则需签订赠与协议,完成公证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
    2. 若以买卖方式变更,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并依照二手房交易流程办理过户,同时缴纳相关税费。
    3. 在离婚析产的情况下,可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凭相关材料办理过户。
    请注意,以上操作均需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确认,并提交必要的证件材料。建议详细咨询当地房产局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费用。核心问题在于离婚后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变更以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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