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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出去喝酒,然后我叫另一个朋友打架。我有什么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04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要有监控,证据确凿才可以。这样对方是主要责任,你们是次要责任,酒后打架的责任划分是根据打架的起因及双方的受伤程度等综合性的因素来判定的,不一定对方喝酒并且先动手,就是喝酒的当事人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的。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二、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要看你是否有过错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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