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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月23号,上班的时候脚踝收到挤压,后来拍了片子没有骨折,问班长,算不算工伤,他说不算,后续治疗,买药费用都是公司出,在家躺了40天了,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请问可以找公司要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7-04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在4月23日上班时脚踝受到挤压的情况,如果这发生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可以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准备医院的相关证明、工伤报告和单位证明,前往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时行动有助于保障您的工伤权益。
  • 针对您脚踝受伤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1. 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如病历、诊断证明等;2. 向所在单位报告您的伤情,并要求提供工伤证明;3. 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前往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这些步骤有助于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关于您上班时脚踝受伤的问题,您可以申请工伤。具体流程如下:1. 立即就医并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2. 及时向单位报告伤情,并要求单位出具工伤证明;3.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4.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选择适当的赔偿方式,可以是工伤保险赔偿或向企业索赔。请按照这些步骤操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符合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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