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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店工作,领了旧团体清退工资加补偿后,进新团体继续上班,洒店扣除补偿金。我六十一岁,说没有补偿之说,二十天没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洒店扣除您的补偿金并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得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若洒店未依法支付您的经济补偿,您有权要求支付。同时,二十天没有工资也是不合理的,您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如经济补偿和劳动报酬的获取。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 与洒店协商解决;2.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 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您可以先尝试与洒店沟通,若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应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决定。
  • 不合理。您可以:1. 与洒店沟通,要求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和工资;2. 若沟通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据;3. 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提起诉讼。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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