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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问题 三个月前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小车负全责,小车有交了保险,我方腰椎等多处受伤,没有骨折,经105天治疗(有病历证明)伤势接近好转,现保险公司只能给40天的误工费,请问律师先生该如何处理妥当?

其他 2024-07-04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您的情况应得到全额误工费赔偿。若保险公司只给40天误工费,显然不合理。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您的赔偿权益。
  • 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两种。首先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应得的误工费。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时间、成本及个人情况。
  • 建议采取以下步骤处理:1. 收集并整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误工证明等;2. 与保险公司沟通,提出合理的误工费要求;3. 若协商不成,咨询律师并准备起诉材料;4. 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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