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女双方都没有办结婚证,但同居五年,女方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彩礼 2024-07-04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在原则上就不用退还彩礼。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可以退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2、没办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两年以上;3、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且已生育子女;4、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收的彩礼确已用在共同生活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