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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跟我分手,要求我把她自愿赠送给我的礼物折现返还给她

彩礼 2024-07-04 1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前任送的礼物价值不大,但对你来说有特殊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除非存在特定的撤销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否则你通常可以拒绝返还。因为这些礼物在性质上属于无条件赠与,且对你来说具有特殊意义。
  • 如果前任送的礼物价值很大,但你没有以结婚为前提接受,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礼物是无条件赠与,且没有明确的返还约定,那么通常不需要返还。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该礼物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那么分手后可能需要返还。
  • 如果前任送的礼物是共同购买的,分手后应首先查看购买时的约定或协议。若无明确约定,则可根据双方协商或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若无法协商,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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