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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把房子遗嘱给我,想公证。老人去世后,我需要其他孩子的公证吗?房子是使用权。如果现在转让好,还是等老人去世

遗产继承 2024-07-04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这属于是遗嘱继承,是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分为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高于其他继承的,而父母在生前就制定了房产的继承人,也就是其中的一个子女,并且还做了公证,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这属于是赠与行为,父母死后,这套房子就到了继承阶段,而这一阶段,房子就属于是遗嘱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只能由这一名子女进行继承。
  • 你好,如果是自己遗嘱,不需要亲属在场,只要符合公证处要求的相关材料就可以了,至于需要何手续,建议你具体咨询公证处,所要求的材料比较多。
  • 遗嘱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的效力最大;如果是继承房产,则最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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