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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角债务的中间人。有人借钱找我。我从别人那里拿的钱现在给我写借据的人跑了。借我钱的人让我还这笔钱,在家里闹事一次又一次。他们都是半夜来的。考虑到当时家人的人身安全,我不情愿地写了一张新的借据。我签了字和指纹,强迫父母写共同还款人和指纹。如果我们到期,让我们搬出宅基地。现在我该怎么办?当时,我很困惑,让父母签字。现在我想把它们拿出来,这不会影响宅基地。我该怎么办?这笔钱让我觉得太不公平了。请求帮助

债务追讨 2024-07-04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欠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和房管局查询。法院判决后如对方拒绝执行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拍卖保全的财产、可以限制高消费等。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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