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三个月前,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一个捡垃圾的75岁老人的腿。医生说我没有伤到骨头,休息了六个星期。这部电影也拍了CT,每周买350元的药。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他的家人向我要了2万元的赔偿。这几天他花了很多钱买药。他以前有炎症,所以擦了点皮才肿起来。我还治疗了我的胃痛。我还买了胃药,说不舒服。我马上带他去医院看病。他家很穷。10平米的小屋很脏。现在他的狮子开口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能少付钱?毕竟我能做什么???我想收集什么证据来尽量减少我的赔偿?毕竟,他的医疗费用已经快1万元了。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05 0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