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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冻结财产保全的通知

其他 2024-07-05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院冻结财产并不要告知本人。2、法院冻结财产的状况有:原告申请起诉且采取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财产;有人申请执行,法院查到账户有财产的可以查封冻结后划拨。3、如果你对法院的查封有异议的,或你本人对案件无关的,你可以提起财产保全异议或执行异议。4、如你异议成立的,法院的查封损害了你权益的,你可以主张赔偿。5、回归本案,法院查封本人账户,并不需要通知本人,是依照职权行驶公权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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