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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我们在离婚前欠了信用卡。他欠的是离婚前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离婚后,我还清了抵押贷款。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属于我,所以我不能办理转让,因为我没有还清。如果他被起诉,法院会执行我的财产吗?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负责离婚协议中的债务

婚姻债务 2024-07-06 0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1、共同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五点: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三、那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下:1、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 离婚协议约定为个人在我这对内是有效的。对债权人的约束力如何要综合考虑其他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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