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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我去汽车维修店修车,在汽修店倒车时把人撞了(我倒车时旁边的车正在贴膜,门是关上的,我开始倒车后贴膜师傅突然从车内打开车门伸脚出来,然后我撞到车门把贴膜师傅脚给挤到了,请问我和维修店老板与贴膜车车主应该怎样承担这起事故责任呢!请问您我去汽车维修店修车,然后我撞到车门把贴膜师傅脚给挤到了,请问我和维修店老板与贴膜车车主应该怎样承担这起事故责任呢!

消费者维权 2019-06-04 04: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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