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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定婚时,彩礼钱由男方父母转到女方银行卡上的,过了几天男方本人向女方提出退婚,并要求女方扣除欠女方的借款(有借条),将剩余的钱转入男方本人银行卡中,还打了收到彩礼钱全额的收条,现在男方父母想用骗婚报警,告女方,理由是女方未将彩礼钱打到属于男方父母名字的账号上不算退还彩礼,可女方手里有男方本人打的借条和全额收条,剩余彩礼的转账记录,请问女方有法律责任吗彩礼钱由男方父母转到女方银行卡上的,过了几天男方本人向女方提出退婚,请问女方有法律责任吗

银行 2019-10-01 02: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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