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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害怕责骂我的孩子和我吵架。我主动用手在脸上画了一个8厘米的小标记。之后,我和她打架,伤了左手第四个手指的根部。之后,人们问她为什么和我打架。她说我说了她的坏话。她躲在公共汽车旁边,参加了会议。有人向我证明我没有说她的坏话。这是故意伤害吗?我能数一下我受伤的轻伤吗?a害怕责骂我的孩子和我吵架。我主动用手在脸上画了一个8厘米的小标记。之后,我和她打架,伤了左手第四个手指的根部。之后,人们问她为什么和我打架。她说我说了她的坏话。她躲在公共汽车旁边,参加了会议。有人向

离婚 2019-12-24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致他人受伤,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对被告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按故意伤害定罪量刑,也可能按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是这样,对被告人的量刑还要重一些。
    另外,鉴于目前的种情况,建议及时聘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进行会见,并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取得受害人谅解,当然对于受害人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律师的辩护应当在详细调阅完所有卷宗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好的辩护方案。
  •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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