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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九年多了,现在合同到期,工厂没有和我签合同。 我想知道赔偿方法

合同纠纷 2020-01-02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合同期满未续签书面合同的,不能简单类推适用二倍工资罚则。未续签合同期间劳动者权利义务按照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视为双方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既然是“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理所当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情形,劳动者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
    2008.
    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
    2010.
    6.3钉绩齿啃佼救酬寻揣默0,满二年半不满三年,应当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09年年终奖。经济补偿金没有超过当地市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5000*3=1500元应当不会超过这个标准(当地市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一般不可能低于5000元),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是有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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