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蔡绍辉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适用的问题: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的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当中的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的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由于法律赋予了守约方的选择权,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是一个比较好的预防风险的做法。当一方违约时,另外一方可以根据自己所受损失大小来选择。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算出来的违约金数额更高,那么就选择使用违约金。如果双倍返还的定金数额更高呢,这可以选择使用定金法子,二者都不足以弥补自己损失的,还可以主张对方补足。
好。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