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应纳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石祖新。现在由我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应纳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我国是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