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7
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你本人亲自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3、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4、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正常情况下,需要10个工作日 (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0个工作日,即两个星期的时间)。
对于港澳通行证的相关办理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或者不清楚的,可以先电话向公安机关来咨询办理,并在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后提交审查,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办理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