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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间费用由谁垫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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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伤残的话,建议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受伤职工在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申请的,而且还会产生相关费用,那么工伤鉴定期间费用由谁垫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期间费用由谁垫付

  工伤职工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申请劳动工伤鉴定的流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你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3、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4、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5、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三、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上的限制吗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5、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鉴定期间费用由谁垫付"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工伤职工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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