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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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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将自己的物品交给别人保管,但是他人却以此侵占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财物,甚至还变卖物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妥当,是否属于非法占有呢,那么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

  (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三、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侵占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交还的,可以根据刑法进行入罪,而不是单纯地根据民法规定的不当得利定罪,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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