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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已转让欠我货款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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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时候可能存在债务人借了钱不还的情况,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债权人一定要采用法律武器来维权,那么饭店已转让欠我货款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饭店已转让欠我货款怎么办

  只要还保管好欠条的各种单据,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的。找原来饭店的业主,要求给付。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饭店已转让欠我货款怎么办

  二、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实践中,欠款数额往往以欠条的形式确定。根据欠条内容的不同,对欠款利息的处理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1、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

  2、欠条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利息,期限届满后就利息进行了专门约定的,欠款的本质自双方约定利息时起发生了变化,已由欠款转化为借款。既然是借款,则约定的利率就不应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欠条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事后也未就利息作出专门约定的,当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要以付款期限为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占有使用债权人的资金系基于债权人的许可,为合法占有,期间产生的利息对债务人来说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债权人对此期间的利息请求权因其未作约定视为自愿放弃而丧失;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却不履行,其对债权人资金的继续占有毫无根据,由此产生的利息应属不当得利,债权人自然可提出主张。仲裁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4、未约定还款期限,亦未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还款,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如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则其对债权人资金的占有由合法变为非法,债权人请求偿还本金及利息,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欠款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饭店已转让欠我货款怎么办”全部内容。大家如果借钱给别人,只要还保管好欠条的各种单据,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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