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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状的具体写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6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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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申诉状该怎么写?有什么具体的写法吗?又该怎么写好行政申诉状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行政申诉状的具体写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行政申诉状的具体写法

  写作要求

  首部

  1、 标题。

  写明“行政申诉状”。

  2、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 案由。

  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哪一个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

  正文

  1、 申诉请求。

  即诉讼请求,就是申诉人对申诉的问题要求怎么解决。

  2、 申诉理由。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认为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

  (2)适用法律有错误。

  (3)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

  尾部

  写明申诉书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制作时间。

  附项部分的内容,一般应注明本书副本份数;书证一般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等。

  如果有新的证据,应一并附送。

  如果有证人,也应注明其姓名、住址等。

  格式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姓名)xx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年度)x法行字第x号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申诉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盖章)

  x年x月x日

  附:1、本申诉书副本x份;

  2、 书证x件;

  3、 证人姓名、职业、住址。

行政申诉状的具体写法

  二、什么是行政申诉书

  行政申诉书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三、如何申诉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只要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随时可以提出。但审判监督程序并非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属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当事人递送申诉书,虽然向哪一级人民法院递送无明确规定,但在一般情况下,哪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即向哪一级法院递送为好。

  当事人通过行政申诉书,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客观上能及时地纠正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因此,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作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达到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的目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申诉状的具体写法的相关知识,行政申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所制作的文书。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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