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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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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车祸)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电动车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是多久,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对造成事故的一方会比较不利。

  (二)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

  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电动车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是多久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电动车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知识。电动车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电动车交通事故拖着对造成事故的一方会比较不利。如果您就电动车交通事故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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