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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听证程序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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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土地的征收来说,土地征收要按照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要征收,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咨询当事人的具体的意见。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征地听证程序规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征地听证程序规则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二、征地流程

  征地流程包括:

  (1)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

  (2)发布征地通告。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开展征地调查。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面积以及人员情况进行调查。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调查结果与被收的村、村民和土地上的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5)组织征地听证。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 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遇到拆迁钉子户,政府会怎么做

  政府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是要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拆迁时遇到钉子户的,怎样处理主要看钉子户的行为是否合法而定,如果非法阻挠拆迁的,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知识。征地的过程中,往往就意味着相应的赔偿要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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