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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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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当中,我们要与对方进行活动的时候,我们是要进行签订合同,并且要确定好相关原则,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应该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同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二)合同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三)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四)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五)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范本应注意以下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作双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发包方合并的单位、兼并发包方的单位、购买发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发包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发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权利。

  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承包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发包方同意。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写清楚任何一项条款,对工程的报价和工程质量预算等一定要有明确的范围,要写清楚违约条款,如若一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条款来进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保障工程进行。

  三、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来说是要进行备案的,同时可以在网上申报,或者是在一些相关机构进行备案流程,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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