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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婚先孕有什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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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女孩子,可能会存在未婚先孕的情况,在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律当中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未婚先孕的人是没有处罚规定的。对于未婚先孕到底有那些内容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末婚先孕有什么处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末婚先孕有什么处罚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对未婚先孕处罚的规定,未婚先孕属于违法生育,应该在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被罚款。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

  

  二、对未婚先育的入户罚款条例

  (1)“对未婚先育的”要给予处罚,就是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就是你所说的“罚款”。

  (2)但这个罚款不是一定要“入户”,所以没有“入户罚款条例”。

  (3)从法律上讲,对未婚先育的处罚是由计生部门做出,不应与户口有什么关系,但在政策上,一般是就缴纳“罚款”是不会给孩子上户口的。

  三、国家对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该法第45条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卫计委1月份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表态时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完毕的不予退回,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末婚先孕有什么处罚问题的解答,对于未婚先孕的人来说,在政策上面我国对于这样的情形一般是不会进行干涉的,但是要注意小孩子户口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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