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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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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需要赔偿费。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那么,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七)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八)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予以确定。

  

  二、严重医疗事故怎么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鉴定材料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死亡一般赔偿:(一)医疗费、(二)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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