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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男友断交遭报复砍伤,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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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故意持刀伤人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因伤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女子和男友断交遭报复砍伤,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

  一、女子和男友断交遭报复砍伤,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

  2019年6月21日7时许,江油市公安局龙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龙凤镇飞凤村12组村民罗某(女,30岁)及其儿子罗某章(8岁)在家中被人砍伤。后罗某章抢救无效死亡,罗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双手失去知觉,无法恢复。

  犯罪嫌疑人黄某(男,47岁)于21日中午10:30许在龙凤镇被发现服用农药企图自杀,后被送医院救治。

  目前,凶手已被判处死刑,但无能力赔偿,法院拨付20余万元救助金救助罗某。

  二、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

  故意持刀伤人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

  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女子和男友断交遭报复砍伤,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的相关内容。故意持刀伤人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两个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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