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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病历是否属于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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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证据比如发票、诊断证明、病例等,一般都属于就医的有效凭证,在维权的过程中,就需要一定的证据,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调取病历是否属于证据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调取病历是否属于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的。

  二、交通事故病历证明都需要哪些

  需要医院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出院发票,医院拍的x光片,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交通事故受害者受伤住院治疗的,在出院时需要保留好病历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发票,请护理的拿到护理费支付凭证(这个一般是收款数据,没有正规发票的),医药费支付清单(需要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医生填写)和所有检查项目的报告单。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证明: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三、交通事故引发的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病例属于证据,可以委托家属或者是自己本人亲自去拿,并且要求医院加盖公章,这样证明力才更高,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调取病历是否属于证据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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