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买商品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把购买商票以及过期食品到有关部门进行解决,解决不成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举报,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食品可以退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超市食品可以退吗
超市买的食品能退货。
在商场购买西,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商场承诺无理由退换货,那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去退换货;
第二种情况,如商场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必须是您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才能向商场提出退换货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了网络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而对于在商场购买商品的,没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所以,在商场购买商品的,只有在双方有约定或者商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退货。
二、退换货注意事项
1、在顾客第一的服务原则和尽量维护超市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顾客办理退换货。
2、某些商品的确不符合退换货要求,要非常委婉地向顾客解释清楚,以免造成顾客的误解。必要时请店值班或店长出面调解
3、对于顾客退换货较多的商品,要及时反馈给公司采购部,并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采取相应措施。
三、质量问题超市怎么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食品可以退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是非常重视的,如果发生一些食品不安全的情况下,国家是会进行制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会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