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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案件公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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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说,在进行办理案件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来决定案件是否需要公开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现在案件公开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现在案件公开吗

  人民检察案件信息网站会将部分刑事案件信息公开,我国自提出“检务公开”的概念以来,检务公开制度建设经历了初步规划、探索发展、全面公开三个发展阶段。实践证明,推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满足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是积极顺应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必然要求。

  为规范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案件信息在互联网的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明确了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部门,主要有两种公开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一是通过检务公开大屏幕或者公开栏进行公开,在检察机关办公楼内显示屏发布本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如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撤销案件通知书等;二是通过互联网站进行公开,按照高检院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终结性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也应同步公开。

  向特定受众公开,一是对案件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近亲属可以到案件管理部门查询办案流程及办案期限。二是对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目前对律师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的是案管大厅查询、电话查询及互联网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律师只需提交三证即可获得所代理案件的受案时间、办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

 现在案件公开吗 

  二、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中的问题及原因

  1、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

  根据最高检《工作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开,并对公开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但从实施结果上看,文书公开率并不高。部分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法院判决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点击公开本院的终结性文书,一些发给案件管理部门进行公开复核的法律文书,未按要求进行技术处理,达不到《工作规则》中的公开标准。致使现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内容少,进度慢。案件信息公开具有片面性、滞后性。

  2、制度不健全,公开标准难界定

  根据《工作规则》中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布的重大案件信息包括: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法律文书公开中,“重大、敏感案件报检察长批准后,提交案件管理办公室发布”,如何界定社会影响、是否受到社会关注,何为典型案例,重大敏感案件的具体范围、认定标准,都需要各地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现在案件公开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公开案件他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且接受群众的监督,是属于有效途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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