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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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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民事行为能力它是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况来进行考虑的,如果符合完全刑事人在进行一些犯罪行为过程当中,是需要承担完全责任进行相关处分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程序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应该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者鉴定委托人到现场进行见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时间

  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时间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但是也视具体的案件而定。

  例如:如果你已经看了对方的鉴定结论,你认为有异议,则可以在举证期间提交也可在开庭时提交,如果是你自己先做的,则必须在举证期间提交。

  三、司法鉴定发展现状

  日前,我国司法部有关人士认为,制定司法鉴定法,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启动、质证、采信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虽然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虽然司法检测暂时未能单独立法,但司法鉴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管理机制正在不断调整优化当中,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体制有望理顺 。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当中,他是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证明,同时也要到指定医院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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