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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第一次怎样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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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漏税是属于我国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且逃避缴纳税费,达到一定金额是需要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发生第1次逃税漏税,该如何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偷税漏税第一次怎样处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偷税漏税第一次怎样处罚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6、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与逃税的区别

  偷税是纳税人为了不缴纳税款而隐瞒真实情况;逃税是纳税人故意使用非法的手段逃避该缴纳的税款额。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薄、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后果。

  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

  三、逃税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3、犯罪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偷税漏税第一次怎样处罚问题的详细解答,发生逃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逃税主观方面来进行了解,如果是忘记或者是存在故意的情况下,他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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