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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缴纳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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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进行注册公司过程当中,它的注册资金可以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同时资本缴纳可以根据自身的相关技术问题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注册资本缴纳给谁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注册资本缴纳给谁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公司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物(房产汽车等)和现金及技术资源(工业产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既是经营资本当然可以用作经营。经营过程中公司资本有可能产生变化,可能增加(赢)或减少(亏)。

  企业实缴的注册资本,并不需要缴纳给谁,而是作为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公司管理和使得,具体的缴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规定来进行,另外,涉及到注册资本的限额问题的,还应当根据规定的要求认缴相关标准的注册资本,如果达不到认缴标准的则一般不得成立相应的公司企业。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

  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

  (3)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注册资金认缴年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注册资本缴纳给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注册资金过程当中,它的认缴年限是可以根据自己营业执照办理的验资报告来进行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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