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发生刑事案件之后,往往犯罪嫌疑人为了让自己不服刑事责任,就会谎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因为精神病患者是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因此就需要做鉴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精神患者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精神患者司法鉴定程序
1、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三、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收费也有区别,一般是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而且在鉴定之前有些鉴定机构会要求作一些检查,这些检查费用比普通的高不了多少。司法鉴定更是比常规鉴定贵一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患者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精神病患者都是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来确认的,并不是自己说有精神疾病就可以的,因此鉴定过程是很严格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