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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工伤还重新做鉴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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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当处于上下班期间的话,对于职工来说,这也是算工伤的,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工伤还重新做鉴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工伤还重新做鉴定吗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十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每个地方的人均收入不一样,需要了解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也不一样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应该是受害人平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十。

  对于交通事故,还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等基本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受害人因事故受伤所需治疗的各项费用,受害人应注意要保存好所有的凭证,对于住院检查的情况与事故有关的都需要医生在诊断说明书上详细的写明,对于所领取的药物、所做的检查,都需要注明是与事故相关的,比如领取的药物与事故导致的伤害无关的,必然是不会进行赔偿的。有些事故可能造成当事人旧病复发,医院难以判定是否是事故引起的需要负主要责任的,人民法院根据鉴定机构的结果自行做出判决。

  如果事故造成了伤残的,必然会影响到受害人正常工作,继而产生了误工费,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因伤休息的时间,一般是依照受害人正常的工资进行赔付,但是有些受害人的工资比较高,如果是超出当地平均工资五倍甚至更多的,就必须按照五倍进行赔付。当然对于造成残疾的,工资赔付至定残之日止。

  三、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法律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工伤还重新做鉴定吗的相关内容,工伤和交通认定的标准不一样,程序也不一样,是需要做鉴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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