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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有几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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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都是各执合同原件的,一般我们听说的都是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那么合同是只能有两份吗,就合同一般有几份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一般有几份

  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是这个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决定合同一式两份或者一式四份或者一式六份都可以。需要其他部门备份原件或者害怕遗失的,可以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双方各执几份。主要看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但是每一份都需要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不能只有两份是签字盖章的。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订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从而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了以下的程序:

  (一)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

  (二)对方当事人接受要约之后发出承诺;

  (三)当事人接受承诺,合同宣告成立。

  因此,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达成一致的合意就是合同订立的过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就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甚至是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协议。合同作为协议,代表了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因此,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达成了一致的合意,合同才会宣告成立。而合意的体现,就在于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呢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编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合同一般有几份相关的法律知识,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是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如果有多份,每一份都需要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不能只有两份是签字盖章的。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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