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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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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讨论债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履行期限,一般按照约定履行期届满后计算。那么,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怎么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怎么算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

  1、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主张;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三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主张。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

  1、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主张;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二十年内主张。

  一般保证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算点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为一般保证合同的先诉抗辩问题,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将直接导致判决和裁定的生效期,既然判决裁定没有生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当然产生中止和中断的情况。

  二、债权转让未先告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吗

  (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

  (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的时候,这样的妨碍是正当的。由于主债权和抵押权都不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继续维持抵押登记的存在,就丧失了合法的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我们一定得了解债权的诉讼时效,最好不要等债权到期,后续会比较麻烦,诉讼后一定要了解相关的知识避免盲区踩了漏,同时一定要保存好诉讼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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