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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超市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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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于出售过期食品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罚则。消费者应适时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哪里有最挑剔的消费者,哪里就有最好的商品和服务。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门口超市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门口超市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超市卖过期食品赔偿如下:

  (1)赔偿损失。

  (2)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可以拿上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在没有构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商家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形成了人身损害,消费者可以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门口超市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二、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维权

  平时我们在逛超市时,如果不小心买到了过期的食品,我们应当保存好购物的小票以及所购买的过期食品,来证明我们是在该超市购买所得,然后向超市相关人员要求赔偿。那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向超市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索赔。

  那么如果我们是明知食品过期而故意购买的话,还能维权吗?这种明知过期故意购买的情况其实很多的,就是我们所说的专门打假或是说碰瓷的情况。在以前法院是不支持这种维权的,因为这种以此为生到处打假的行为,法院认为维权者不是法律中规定的消费者,这种行为具有牟利性,同时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浪费司法诉讼资源。后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因为食品、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因此,法律赋以食品、药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更严苛的安全责任,赋以消费者主张处罚性赔偿的权利。

  三、过期食品一般罚多少钱

  过期食品一般罚钱,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的小编对门口超市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的全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另外,不论在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购买者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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