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09:06
人浏览

  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对食品安全的标签、标签和说明的要求,但标签错误并不意味着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我国有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对食品安全的标签、标签和说明的要求,但标签错误并不意味着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有哪些

  1、QS生产许可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及编号,没有QS的食品不要购买。

  2、有机产品认证

  有机农业(Organic farming)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产品(Organic product)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产品。

  我国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消费者在选购有机食品时要注意看清“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根据《办法》规定,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3、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4、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间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其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AA级绿色食品严格要求生产过程中不适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其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

  5、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蓝帽子”。

  6、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由农业部提出,各地相关部门进行认证。该标志上有“无公害农产品”字样,标志中间是一个树立的麦穗,容易辨认。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灌溉用水(畜禽饮用、加工用水)、土壤、大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要求,产地周围3公里范围内没有污染企业,蔬菜、茶叶、果品等产地应远离交通主干道100米以上。

  二、食品质量检验员的任职要求

  1、拥有GMP相关的质检证书

  2、熟悉保健品、食品的检验流程

  3、具有食品或药品检验书

  4、专业为食品工程、生化或微生物等

  5、有蔬菜食品质量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食品出现问题怎么赔偿

  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而根据“食安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的小编对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有哪些的全部介绍。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