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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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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租赁关系中,当事人经常会产生纠纷,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在合同当中约定违约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你知道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怎么写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赁合同违约条款

  在合同中为了以防万一有一方违约,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比如先约定一系列的合同义务,然后在下面写明如果违反上述义务,将承担xx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xx损失。也可以按照损失的比例赔偿对方。双方也可以不约定违约金,根据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这种情况就存在损失不好举证的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经营性用房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合同违约相关条款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三、违约金合同怎么写

  支付违约金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守约方损失的一种措施,也是守约方享有的一项权利。为了防止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数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合同的拟写与签订应当满足合同生效要件的相关要求,不然属违法无效的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合同内容上有一定要求,具体是:首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数额作为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其不因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而其具有填平性。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违约金与定金不得并存原则,违约金合同中不得再有定金条款的相关内容。综上,违约金合同的拟写与签订,只要注意上述着重点, 其余的可适用我国合同的生效要件进行拟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违约条款的相关内容,租赁合同签订后,如果有人违反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则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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