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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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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一些地区为了经济的发展,很多时候国家都要进行土地征收,这时候也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因此我们就要对征地的程序了解清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费用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安置补助费与土地补偿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含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树木、蔬菜大棚等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尚不能收获的农作物给予的补偿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一般是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确认征收土地程序违法应该怎么办

  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征地主体违反征地程行为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还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了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征地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如果征地主体违背法定的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必须由管理部门拟写征收方案,经过批准之后,向大众展示征地信息。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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