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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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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营业执照是一个公司的代表,有了营业执照,也表示公司是属于合法的。那么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签合同吗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有存在这个疑问的话可以一起来看看,这样我们也会比较清楚遇到类似问题应该怎么做。

  一、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签合同吗

  签订合同时,对方的营业执照不一定要有,合同照样成立生效。但是建议最好要求对方提供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涉及诉讼时需要。

  二、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谁负责

  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三、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如果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的话,那么首先双方应该是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样所签的合同才有法律效应。那么法律快车小编上面提到的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签合同吗这个内容有时间也可以去了解清楚,都有详细介绍了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有时间的话可以学习下,另外有事情也可以找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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