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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纠纷律师费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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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的情况是非常多的,针对民间借贷很多时候也会产生纠纷会诉讼至法院,那么你知道民事借贷纠纷律师费谁来承担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借贷纠纷律师费谁来承担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①败诉方负担。②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③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④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二、借贷纠纷的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民事借贷的管辖

  (一)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事借贷纠纷律师费谁来承担的相关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的人承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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